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质量技术基础专业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6-07-28
发文机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距离申报结束还有 50 天
申报时间:2026-07-28 至 2026-09-21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6-07-28 11:47:56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6〕4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市监人〔2023〕19号)有关规定执行。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中不具备正常申报条件且以自评分形式申报的,自评分须经中评委核分达到90分以上。申报人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时间截至2026年7月30日。
高级技能人才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执行。
二、申报时间
(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9日,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21日(含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各设区市中级评委会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
(二)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1日,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含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各设区市主管部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
为保证工作进度,请各单位在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和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全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或下一级评委会推荐等程序后上报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申报,如实完善个人业绩档案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申报材料所涉及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均需与评审专业相关且为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职称申报过程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上传涉密材料。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并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申报人和推荐单位负责。所在单位将申报人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情况录入省平台,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主管部门及下一级评委会推荐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由下一级评委会评审推荐,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或省级单位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
四、申报纪律
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存在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通过违规行为已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予以撤销):
1.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
2.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
3.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
4.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罚、处分阶段或任现职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在申报材料中反映;
5.有其他违规行为。
各推荐单位、中级评委会要加大对论文、项目、课题等业绩的核查力度,发现申报人存在论文套刊、假刊、伪造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处理。
五、申报要求
(一)严格落实事业单位评聘结合制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岗位信息经“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审核通过,严格按照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认真执行继续教育学时规定。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浙市监人〔2019〕54号)规定执行,申报人对照《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标准》,将近3年线下学时和其他网络平台学时汇总填入《继续教育学时导入模板(2026版)》(附件4,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交各设区市主管部门或省局直属单位审核认定后,统一导入“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网址http://zjjx.rlsbt.zj.gov.cn)。申报人自行下载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三)规范做好学历学位认证核验工作。2001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等信息,可在系统内自动提取。2001年以前毕业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统一报送纸质评审申报材料。省平台将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结束后将定期归档至“浙江数字档案系统”,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可登录下载存档。申报高级工程师纸质材料需提供《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说明表(高级工程师)》(附件1)、《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打分表》(附件5),申报正高级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说明表(正高级工程师)》(附件2),通过标志性业绩成果直接申报还需一并提供《推荐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附件3),上述材料均为一式三份。
六、其他事项
(一)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曾获得的市(厅)级科技成果奖在具体评审中予以考虑。
(二)直接申报、转(兼)评高级工程师及所有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进行面试答辩,具体面试答辩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高评委办公室,电话:0571-89767162;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716室。
附件:1.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说明表(高级工程师)
2.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说明表(正高级工程师)
3.推荐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4.继续教育学时导入模板(2026版)
5.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打分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