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以下评估内容
一、认定条件 1.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2.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3.有承担并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经历; 4.近3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一般不低于1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5.企业牵头的近三年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应不低于2000万元,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0人,年度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近三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不低于4%,其它指标适当放宽)。 6.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有较强的技术扩散、辐射和转移能力,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 7.制造业创新中心应是企业法人形态,采取“公司+联盟”模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