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基础级

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以下评估内容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实现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和创新台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131号)和省级相关规定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含加速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指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孵化科技型企业、弘扬企业家精神为宗旨,为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经营设施、创业辅导、技术支持、市场拓展、投资融资、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第三条 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围绕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成长需求,集聚各类要素资源,提供全周期、专业化孵化服务,营造创新创业生态,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降低创业风险,促进企业成长,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第四条 孵化器发展目标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构建孵化生态,形成主体多元、类型多样、业态丰富、优质高效的发展格局,持续孵化新企业、催生新产业、形成新业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支撑。 第五条 台州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市级孵化器的培育、认定和管理,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孵化器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基础信息

基础级

1.孵化场地面积是否 ≥800 平方米单选
2.在园区中创业团队和在孵企业数量是否≥10 个单选
3.是否配备较强的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无具体比例)单选
4.是否配备创业导师(无具体数量)单选

其他要求

1.是否拥有职业化团队,且负责人有相关经验单选
2.是否提供各类服务单选
(例:孵化企业陪跑、项目管理培训,融资顾问、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政策咨询等)
3.3 年内有无重大违规单选